歌星柳华将被行刑,可她正发着高烧。为了对犯人负责,看守所干警郭芳为她送来了药。柳华表示她不想吃药,认为无多大意义。郭希望她对自己的罪行有个清醒认识,并带来了一封她女儿的信。柳华看了女儿的信,后悔自己“为贪一时欢,亲手把夫杀。造下逆天罪,毁了好个家。”表示愿意死后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生者。
剧本载《戏剧家》1996年第4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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